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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5年,南开大学冒从虎等人的《欧洲哲学通史》问世。
天或天道,为儒家终极关怀的超越性层面。但这个内外一体,不是认识论的讲法,而是一种实现论的讲法。
这一点,于丧祭礼表现得尤为明显。保持原始图腾制观念下先祖与神界的亲缘性关系,并以祖先崇拜或血缘伦理规定至上神之神道内涵,乃是殷周天帝宗教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。【摘要】中国古初文明社会的丧祭礼仪本为一种宗教性的仪式,儒家对它做了新的理论诠释,使之发生了一种理性或人文的转变。这种狭义的理性不能够合理地建立起其形上学。在原始社会,民神杂糅,夫人作享,家为巫史[4],人皆有与神灵交通之权。
是故昔者天子为藉千亩,冕而朱纮,躬秉耒,诸侯为藉千亩,冕而青纮,躬秉耒,以事天地、山川、社稷、先古,以为醴酪齐盛,于是乎取之,敬之至也。《孟子·尽心上》:人之所不学而能者,其良能也。孟子讲,人见到牛山濯濯,无物生长,就认为牛山不过是一座秃山,其实,牛山在天地雨露的滋润下本来是很美的,这种美是牛山特有的内在价值,只是日夜遭到牛羊侵吞、人类砍伐,才失去了其林材之貌。
《中庸》、《孟子》则很明白地从两个方向说明了人性与天之间的上通下达,一方面人与万物的规定性来源于天,这叫作天命之谓性。就生态保护而言,制度、法律的保障当然是不可缺少的,但从严格意义上讲,那也只是手段,如果没有对生态环境与人的关系的真正反省,在生态问题上人类不能真正返归人道之正,那么,制度、立法层面的保障最终能否起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仍然值得疑问。阴阳合德即天(乾)、地(坤)之和,儒家认为这是了解生态系统创生的一把钥匙,万物的化生都与此相关。当然,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对生态保护的制度设想,并不完全是出于对传统官制、礼法的简单继承,这与先秦儒家对天地(生态系统)与礼乐的关系的深刻认识也是分不开的。
(二)礼乐是儒家体会天地与我一体同源的宗教性手段 儒家以天地为人与万物之祖,对天地的尊崇有着强烈的宗教性情怀,这是对它生养万物的敬畏、礼拜。好恶无节于内,知诱于外,不能反躬,天理灭矣。
[3][南唐]徐锴:《说文系传》,台北:1986年台湾商务印书馆《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》本。嫁娶之事本顺乎天地之大义,但因卦象为柔乘刚之象,阴、阳不通,所以《彖》辞说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。天、地和合也是生态系统更新、变化的动力,天地革而四时成,……革之时大矣哉,天、地和合而产生变化,革故生新,这是生态系统出现新物种、新现象的原因。西方环境伦理学在这个问题上主张不尽相同,但大多反对人类中心主义,主张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,其原因在于,人类中心主义过分强调人的主体性,将生态资源仅仅视为一种依附于主体的外在价值,这种观念已经导致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,危及到人类与其他物种的持续生存及发展,所以,今天环境伦理学主张破除这种人与自然生态的对立,主张二者的和谐共生。
(孟夏之月)继长增高,毋有坏堕,毋起土功,毋发大众,毋伐大树。唯有如此,人才可能对万物都持有深切的仁爱、关怀,将整个天地万物都看作是与自己的生命紧紧相连的。这里的饮食不是专指人而言,天地的饮食之道对它所创化的任何物种都是适用的,所以,儒家特别主张在春夏万物生长之时禁止擅入川泽山林,以免破坏生态系统的生养规律。儒家对动物的关怀也是从肯定其内在生命价值出发的。
和以化生的观念在先秦儒家中最典型的表达是天(阳)、地(阴)的和合。与当今环境保护的立法相对应,先秦儒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策略主要体现在与生态相关的制度、礼乐等方面的设想上。
天命之谓性,则意味着人与万物的共存性平等(生态系统的平等),这种平等性要求一种人与万物之间的伦理关系的建立。先秦儒家谈到人所生存的宇宙环境的时候,一面以天地为宇宙存在序列的最高阶,一面又天、地、人三者并举,称之为三才,《易传·系辞下》: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地道焉。
饮食等礼节的制定不是为了满足人的欲望,而是为了让人返归人道之正。这是说,天地生物毫无偏私,也毫无间歇,这一品质被儒家领会为一种至高、至善的创生之德,也即天地之道。《礼记·祭义》:草木以时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依照荀子的论述层次,以内在价值的高低排列,应该是从无机物到有机物,从植物到动物,从动物再到人。仲冬斩阳木,仲夏斩阴木。以他平他谓之和,故能丰长而物归之。
《国语·鲁语》:古者大寒降,土蛰发,水虞于是乎讲罛罶,取名鱼,登川禽,而尝之寝庙,行诸国,助宣气也……这里的水虞是流传已久的古老官职,负责管理的生态事务非常的广泛,涉及到鸟兽鱼虫的繁育、生长及猎取。大夫不食粱,士饮酒不乐。
万物与我一体同源是儒家生态伦理的基本认识,他们从工具价值的立场取用生态资源的同时并不忽视它的内在价值,民本物用(工具价值)与爱物、尽物之性(内在价值)共同构成儒家的待物之道。在儒家那里,天的懿德是纯然的善,区别于世俗伦常的善业之善,它无任何思虑、情感的掺杂,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,唯一的表现就是通过生生,赋予人、万物以形体与内在价值(性)。
生态系统是一个不断创生的系统,也是一个各类物种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,这是儒家对天地这个大的生态居所的深切感悟,在今天,这也是环境伦理学的普遍共识。又《礼记·郊特牲》:故天子牲孕弗食也,祭帝弗用也。
孟子说:君子之于物也,爱之而弗仁。春秋时期的管仲为齐桓公制定官制也曾泽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生态的这种进步、演化无时不体现在四时的运行之中,变通配四时,变通莫大乎四时,四时变化是天地、阴阳和以化生的动态显现,万物在四时更替中完成其自身的成形、生长及演进。这里的人欲指人的私欲,人超越于万物之上不是因为人能用智慧去满足他的私欲,相反的,人能尽性知天,就应该深究其人性的根源。
从赋形命性的意义讲,生生就是天的善的目的性显现,生生包含着价值的因素,这种认识与自然进化论的观点迥异。然而,在生态系统中人的作用是最低微的,其破坏性又是最大的,人该如何去对自己要求一种对生态系统的义务与责任是必须思考的。
……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,……务和同也。[8][美]罗尔斯顿:《环境伦理学》,杨通进译,北京: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。
[9]郭齐勇:《中国哲学智慧的探索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08年版。人类如果不能节制自己的欲望,完全按照自身好恶的利益去开采生态资源,那么势必失去自我本性,误入迷途。
《易传·说卦》将代表天、地的乾、坤称为父、母就是这个意思。天地不合,万物不生,天地合而万物生,阴阳接而变化起,万物的产生、繁荣与变化,都是以天(阳)、地(阴)的交接、和合为条件的。天地欣合,阴阳相得,煦妪覆育万物……以礼乐精神关照生态问题,就意味着对天地之道的清醒认识(天地将为昭焉)。(二)为生态伦理建立价值共识的基础 儒家生态伦理建立于对人性、物性一体同源的确信,生成万物的天地是这一确信的价值源头。
但从这里遽然得出孔子不爱护动物的结论是不合适的,因为,所谓贱畜只是相对于重人而言,朱熹曰:非不爱马,然恐伤人之意多,故未暇问。儒家礼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以和的方式体现出来的,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: (一)礼乐是天人合一精神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天人合一是人性返归天地之性的合一,是人的生存与自然生态的和谐一致,但天人合一仅仅停留在反思层面是没有意义的,天人合一要通过行动去践履,这是人性完善的必经之途,儒家礼乐就是人性践履修养的重要保障,而不只是一种文化的表征。
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讲到,齐宣王见到牛被牵去衅钟,想到它被杀时会恐惧得发抖,产生了恻隐之心,这个恻隐之心就是孟子讲的仁之端。天人合一是儒家特有的人性反思方式,它意味着人对天地万物一体同源的认同,天赋人性意味着人的生而平等(社会平等)。
天地的生养之道与人的生存是密切相关的,这种关联性被儒家理解为礼之大伦,从此处亦可以看出先秦儒家对人与生态系统的关系,本然地就是从伦理的层面去认识的,这种伦理涉及到人与天地的特殊关联,而礼乐就是这种关系的最直接、最深刻的体现。[10]蒙培元∶《人与自然——中国哲学生态观》,北京: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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